當越南政府開始提出向外國招商的主張時,富美興聯營公司是最先
響應的公司之一。從那時起,我們已發現丁善理先生(富美興聯營公司
董事長)同越南做生意的熱誠和忠實。這是很值得歡迎的,事實上他也
做了許多在先前曾向我們許諾下的事情,這不是光說不做的。我還記得
在丁先生剛到越南的時候向我們承諾的所有事項。
丁先生的成功對台灣其他公司有很好的啟發作用。我們希望自此以後他
都能維持這傳統、這成功,以便同越南朋友更好地發展此專案。
  誠然在合作的過程中必然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然而,這也是很正
常的,因為對於越南來說,這是一個挺新的計劃,可能對於丁先生也是
如此。所以,對於此專案不容易一開始就能做得快和做得好的。我們邊
做邊吸取經驗,我相信在丁先生方面也一樣邊學、邊了解、邊吸取經驗
。我們很歡迎丁先生這種實事求是精神,同時也因為這種精神給他和公司取得今天的成就。最後我們終於達到了我們理想的目的。我們希望丁先生和各位台灣朋友更加努力和擴大其他許多領域、許多區域的生意,不僅是在胡志明市,而且是在其他地方。相信丁先生在胡志明市吸取了投資經驗,然後再到別的地方進行投資,一定會事半功倍。
  我僅祝賀富美興聯營公司的成功、感謝公司在越南經營的過程中所持有積極之建設精神。富美興公司過去期間的成功是重大的成就,因為在計劃進行得不順利時,公司堅持提出創見,克服種種困難。老實說有時候我也感到氣餒,怕不成功。我曾與潘文凱總理交換過意見,我說現時我們如能多找出幾個類似CT&D集團的公司多好。在出國招商時我時常向人們提到CT&D集團的各項專案。開展新順專案初期很困難,申請發土地已很困難,清理場地更非易為之事,但現在投資者已做得到了。我奉勸各位到越南來投資的朋友,應照以前投資者的路子走,如在新順的丁先生,要堅持才能做到,哪裡是容易呢。但堅持得來要有創意,以克服困難。
  我們不但歡迎所有投資結果,而且還歡迎該投資者的做法。值得一提的是,富美興聯營公司真的很有本領。初時我們簽發成立聯營公司執照,我們說簽是簽,你們未必可能做得成功,因為當時我到胡志明市來考察,發現就連清理場地這樣簡單的工作都做不來,還能做什麼。當時我同胡志明市領導說,如果這項工程失敗的話,就不會有人來投資了。 不到胡志明市,即是不到越南來投資,我們的戰略如同失敗了,所以一定要與投資者分擔困難。
我認為,富美興聯營公司的"城市朝東海發展"的方向是完全正確的,沒有人有異議。繼之公司選擇有良好發展條件的地方。這樣,不但方案內容好,活動的地方更好,而且調度的過程也相當好,所以才會有今天的好成績。我想再提一次,在方案開展的過程中有困難一定要面對,這是很正常的事,重要的是我們要慢慢加深了解,明白對方的誠意而互相幫助。
最近,在與越南領導人見面時,我曾說,現在如果我們能找到一些類似富美興的公司以繼續擴大新都市發展方案,那就要多加努力,以保證投資者的正當要求,從而鼓勵他們投資。
  目前,引進外資是一個極好的措施,哪個國家懂得運用這一措施,經濟就會迅速起飛。中國的成功因素之一便是引進外資。要知道,外國投資者隨時準備到外地投資,根本不理會你是越南或是泰國。投資者主要是選擇順利的投資環境以及雙方-投資者和當地國家-互利。對於越南,依然堅持和確定向外招商的主張,如果不向外招商就不能迅速發展。越南政府將有許多新的改革,現在我們已在擬訂不區別的外資企業,越南國營、私營企業的總投資法。現在正處於撰寫總投資法階段,俾不分別對待國有企業和私有企業、合作社和涉外投資企業。我們有外國投資法、企業法、合作社法,現在我們正等待總理認可這份總的投資法。誠然每一行業都有其特殊性。這樣投資者就會更為安心,否則投資者會說:"今天這樣,明天又一套,朝令夕改我們怎能受得了"。一部法典適用於四個企業成份,俾向全世界知會,在越南的企業確實都得到真正平等。
  再者,越南正在奮鬥加入世貿組織 (WTO)。這樣,將來,國內各企業互相平等,在出到國際市場時,也一如其他國家企業受到平等待遇。越南正在前進而不是滑後。第九次黨大會決議明確指出,外資也是越南經濟的一個成份,這樣涉外投資將在越南長久存在。
  我曾給新加坡一家公司簽發了一份在大勒投資的計劃,投資期限為70年。這就是說,在這70年中,越南經濟仍有涉外投資。我這樣說是希望外國投資者明白越南國家、政府對外國投資者的貢獻有很大的評價,並希望各投資者選越南為長遠的投資、經營地點。我想提出一個雖然小但極其重要的細節。在越南誰是最早提出涉外投資這問題的? 那正是胡志明主席。1949年胡伯伯就曾提出涉外投資這個問題。